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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小甜瓜(润玉篇)(第1/2页)

忍让,仿佛是我与生俱来的品德。不,与其说是一种品德,不如说它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求全之法。

终我一生,仿佛永远都在,与这个词语纠缠不清。

幼年时期在太湖湖底,当我被其他小孩欺侮的时候,母亲就告诉我,你要忍让。

可以,为母子之情,我让。

少年时期在九霄云殿,当我与旭凤之间有所争执,无论谁是谁非却总是被母神迁怒责罚的时候,父帝也告诉我,你要忍让。

可以,为父子之情,我让。

终于慢慢长大,旭凤是我唯一的好朋友。我身为兄长,小至一朵花卉,大至领兵征战之权,只要他喜欢,无需有人告诉我我也知道,我要忍让。

其实并不是不喜欢,而是因为我是他的兄长,所以,为兄弟之情,我让就是了。

母神总是疑心我会与旭凤争夺天帝之位。这实属无稽之谈。我觉得这样就很好。我有父帝,有母神,有兄弟。即便在他们心中我也许并不是最重要的,但只要他们不曾将我遗忘,即便长夜漫漫,终日与寒月星辰为伴,也没什么不好。

我想着我的忍让,终归是会有好的结果的。父帝母神虽总是高高在上,却从未抛弃过我。我与旭凤的关系也日益亲密起来。

日子就这样,一直平平淡淡的过下去,也没什么不好。

更何况,上天还让我遇到了锦觅。

繁花似锦觅安宁,淡云流水渡此生。

我喜欢那个明眸善睐,天真聪慧的女子。

我喜欢她歪着头看着我笑起来的样子,琥珀色的眼瞳里仿佛缀满了漫天的星辰,就像是我几千年长夜里看见的星空。

我喜欢她拿着笔,翻着白眼,磨磨唧唧解题的样子,仿佛面前的卷子与她有着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。

甚至连她睡着的时候,微微嘟着嘴说梦话的样子,我也很喜欢。就像我养的那只魇兽,撒起娇来,卖起萌来简直让人无法拒绝。

神色那样鲜活,那样快乐。我喜欢她,我真的很喜欢她。我甚至想着,如果她也能有一丝丝的喜欢我就好了,我一定想办法解除与水神那有名无实的婚约,娶她做我的妻子,与她共度一生一世。

当我知道她是水神之女的时候,没有人知道我心中是怎样的欣喜若狂。

我喜欢上的女子,是我命定的妻子。这天下间,难道还能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兴奋的吗?

我想着这一定是上天给我最大的补偿。我甚至真真切切,虔诚的感谢过上苍。感谢上苍让我遇见她,让我有机会靠近她做她的夫君。

我终于遇见了我愿意与之共度一生不离不弃的女子。我想与她一起看遍天地奇景,游遍万水千山。我想与她许下一起上穷碧落下黄泉永不分离的誓言。我想,与她共度这寂寞而又漫长的生命。

可是我却忘记了,上苍何曾垂青过我。几千年的际遇竟也不能让我看清,我从不被天道喜欢的事实,真是令人无奈。

我生命中所遇到的所有美好的我所喜欢的事物,归根结底,终究都不属于我。不论是父帝的维护,母神的宠爱,还是尊崇的权位,滔天的财富,亦或者,倾城的美人。都不过是我生命中的,匆匆过客。

因为我那位从小便属天之骄子,众人之上的弟弟,却突然跑来告诉我,我也很喜欢锦觅,除了锦觅,我可以什么都不要,你能不能把她让给我?

我到现在都能记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,那样的天真无辜,却又理直气壮。

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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